日志列表

  • 公司人格否定应该由谁认定

    刘军厂律师 (上海) 发表于 2008-03-28 评论: 1

       基本案情 衡阳中工冶金矿山设备有限公司(简称衡阳中工,一审原告)与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简称莱河矿业,一审被告)于2004年6月签订定作合同,在之后履行过程中,衡阳中工以莱河矿业欠付其货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8月1日,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作出(2006)珠民二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 ...全文

  • 有限公司股东补足出资抗辩承担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举证责任

    刘军厂律师 (上海) 发表于 2008-03-28

    《公司法》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目前没有无... ...全文

  • 有限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刘军厂律师 (上海) 发表于 2008-03-28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全文

  • 有限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刘军厂律师 (上海) 发表于 2008-03-28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全文

  • 有限公司股东虚报注册资本的法律责任

    刘军厂律师 (上海) 发表于 2008-03-28

     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 ...全文

  • 票据无因性

    刘军厂律师 (上海) 发表于 2008-03-26

    票据无因性,是对票据行为外在无因性和票据行为内在无因性的统称 所谓票据行为的外在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的效力独立存在,持票人不负给付原因之举证责任,其只要能够证明票据债权债务的真实成立与存续,而无须证明自己及前手取得票据的原因,即可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所谓票据行为的内在无因性是指产生票据关系、引... ...全文

  • 公司名称

    刘军厂律师 (上海) 发表于 2008-03-24

    公司名称是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区别于其他民事主体的人格特定化的标记,它是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之一,也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条件。  公司名称具有惟一性,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名称。公司名称的命名受到公司法等相关法规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内容: (1)一个标准的公司名称中应当包括四方面的内容:①公司类型。... ...全文

  • 公司住所

    刘军厂律师 (上海) 发表于 2008-03-24

          公司住所也是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之一,公司设立登记的必备条件。      (1)公司住所的确定。《公司法》第10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所谓主要办事机构,指管辖全部组织的中枢机构,如公司总部等。公司住所自登记之日起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全文

  • 公司章程

    刘军厂律师 (上海) 发表于 2008-03-24

    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的组织及行为的基本规则的重要文件,制定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条件和必经程序之一。 公司章程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人全体共同制定。制定公司章程是多人的共同行为,须经全体制定人一致同意。公司章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全体制定人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才... ...全文

  • 子公司、分公司的区别

    刘军厂律师 (上海) 发表于 2008-03-24 评论: 2

    1、法律地位:子公司虽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注... ...全文

  • 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时为什么要提交《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刘军厂律师 (上海) 发表于 2008-03-24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机关的行政处罚对象将包括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司境外发起人、股东。所以,就要解决对公司的境外发起人、股东送达法律文件,尤其是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域外送达方式的规定,《执行意见》设置了《法律文书送达委托书》制度,并将其明... ...全文

  • 瑕疵出资与股东权利的行使能否构成抗辩?

    刘军厂律师 (上海) 发表于 2008-03-14

        公司对瑕疵出资股东行使知情权提出异议,是一种民法上的抗辩。一般认为,抗辩在实体法上可以分成两个类型:抗辩事由和抗辩权。抗辩事由是指阻碍权利构成要件的成立,其法律后果是消除权利的成立,其应由法院依职权审查;而抗辩权是指请求权的相对人拒绝给付的权利,但它并不消除请求权,其应由法院依... ...全文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定是公司股东吗?

    刘军厂律师 (上海) 发表于 2008-03-14

        一般来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但是,只要公司股东会形成有效决议,公司股东以外的人也可以担任公司董事长,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全文

  • 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不召集、主持股东会议或临时股东会议时怎么办?

    刘军厂律师 (上海) 发表于 2008-03-14

        《公司法》四十三条规定,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如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不召集或主持股东会议或临时股东会议,由公司其他股东选派大股东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议,并提前15日将会议的时间、地点通知全体股东。如果董事长(执行董事)不参加临时股... ...全文

  • 外国投资者与外商投资企业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如何适用法律

    刘军厂律师 (上海) 发表于 2008-02-15

    外国投资者与外商投资企业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如何适用法律    外国投资者与外商投资企业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办理,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其中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全文

  •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

    刘军厂律师 (上海) 发表于 2008-02-15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  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本企业的名义,在中国境内再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其他企业(以下简称"被投资公司")投资者股权的行为。    外商投资举办的投... ...全文

  •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

    刘军厂律师 (上海) 发表于 2007-10-10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   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本企业的名义,在中国境内再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其他企业(以下简称"被投资公司")投资者股权的行为。    外商投资举办的...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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